青海新聞網(wǎng)訊 金秋十月就在眼前,面對今年特殊的中秋加國慶的“長假”福利,你是不是早就打算帶上好心情,帶上家人朋友暢游祖國的大好河山呢?在此,西寧市旅游局提醒,出門旅游是為了尋求快樂、舒心、享受,為此在選擇旅行社和產(chǎn)品線路時,不要以價格高低作為唯一標準,也不宜忽視實際可能地討價還價、壓低價格,牢記“一分價錢一分貨”,遵循質價相符的基本原則,實現(xiàn)貨真價實的目標。同時切記將“文明”二字掛心間,才能玩得開心。
我市一家旅行社負責人介紹,價廉物美是所有消費者的共同追求,但任何商品和服務價格都是由成本加上合理利潤構成的。對于旅游來說,交通、住宿、餐飲、景區(qū)游覽等項目費用和旅行社招徠、組織、聯(lián)絡、接待中支出的費用是成本,加上旅行社的合理利潤構成價格。游客支付的旅游費低于價格或成本,旅行社就不會干。一些旅行社為了盡可能多地吸引游客,壓低直觀報價,用質次價高的自費旅游項目和購物活動來彌補接待費用不足并獲取利潤。如果游客選擇了這類旅游,旅行社及其導游等通常就要誘導、欺騙甚至強迫游客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活動,否則旅行社不僅不能獲取合理利潤收入,而且要虧本。對于游客來說,已經(jīng)做好出游計劃、已經(jīng)報名并交了旅游費,特別是已經(jīng)出發(fā)到了人生地不熟的旅游目的地,大多不得不聽從旅行社和導游的安排,否則就會產(chǎn)生對立甚至發(fā)生矛盾沖突,大大影響了興致、情緒,犧牲了旅游質量,出游目的得不到實現(xiàn),就會成為“花錢買罪受”、“花錢買氣受”,極端的情況下身心都受到傷害。